德科院主校字〔2008〕6号 签发人:高士明
关于公布 董霞等同志为专业(学科)带头人的 通 知
为进一步鼓励和倡导广大教师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工作,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多出精品、多出成果,为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做出积极贡献,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有十五名同志被评为专业(学科)带头人。现公布如下:
二OO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