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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二级学院:
接教育厅文件通知,2007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准备好以下材料,填写清楚并保证资料真实,于4月15日前报院办。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所需表格可到学院网站下载,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每个证件一式一份。学院将于4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对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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